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建功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勤奋学习,履职尽责,团结奋斗,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大学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校团委要求,学部团委将在全学部范围内开展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团内活动;
(3)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 30%、无挂科记录;
(4) 模范作用突出。积极进取, 自立自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等活动中表现积极;
(5) 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 优秀团员标兵
(1)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 曾获校级“优秀团员 ”称号;
(3) 在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本人或带领的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 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优秀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道德品质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形成良好校园风气;
(2) 工作能力过硬。在校院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或其它学生组织中担任某一职务的团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发挥团员生力军作用,积极推进校、院团委各项工作任务,思路清晰,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学校、学院重点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
(3) 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 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
4. 优秀团干部标兵
(1) 符合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2) 积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 曾获“优秀团干部 ”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 团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领所在团委、部门、支部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作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方式
1. 优秀团员:共95个名额
学部团委在学部党组织指导下,负责本学部的优秀团员评选工作。各团支部在辅导员全程指导监督下,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
2. 优秀团员标兵:共5个名额(推荐)
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并上交至学部团委讨论推荐。
3. 优秀团干部:共24个名额(不包含社团、学生组织所占名额)
(1)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并上交至学部团委讨论推荐。
(2)社团、其他学生组织的优秀团干部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优秀团干部固定名额1个,可推荐机动名额1个。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的申请表交至业务指导单位邮箱(各业务指导单位邮箱详见附件6),业务指导单位推荐的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申报表请于4月3日前发给杨月。
4. 优秀团干部标兵:共3个名额(推荐)
(1)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并上交至学部团委讨论推荐。
四、审核评议
(1)优秀团员:各班级推荐人选在班级内部由辅导员全程指导监督下,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经过民主投票推荐汇总至学部团委,民主投票结果仅作参考,最终推荐人选由学部研究审定并确定正式评优名单。如若在支部“评优”大会选举中出现平票情况,需开展两轮或多轮投票;
(2)优秀团干部:经过答辩后由学部综合评议、审定确认;
(3)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经过答辩后由学部综合评议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五、时间安排
【关于优秀团员评选】
1. 3月28日前:辅导员及各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候选人名单
2. 3月28日-4月9日:各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召开班级“评优”大会,推荐“优秀团员”,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由辅导员和组织部干事负责到场监督。
【关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
1. 3月28日前:各班级及社团学生组织的评优人员确认申报,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3)
2. 4月10日前,学部团委完成先进个人的评审、推荐及后续相关工作
另:4月18日前,学部团委将组织所有评优同学填写并上交《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人工智能学部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